違背遺囑 張國煒控大哥等背信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四子張國煒18日委託律師林文鵬(右二)等人,到臺北地檢署提告哥哥張國華及4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涉犯背信罪,另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4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陳志賢攝)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他於2014年立下的密封遺囑指定將140億遺產全數留給四子張國煒,並接任集團總裁,引發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最高法院月前判決張榮發遺囑有效,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可望分得逾百億元遺產。張國煒針對張榮發遺囑執行,18日委託律師團到臺北地檢署提告大哥張國華及4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涉犯背信罪嫌,另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柯等4名遺囑執行人職務,改定適格遺囑執行人。
最高法院8月14日就遺囑效力判決確定後,張國煒昨日的提告動作引起各界關注,長榮集團、星宇航空都表示,「事涉大股東個人家族事務,對此不予迴應」。
張國煒委任律師林文鵬說,張榮發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班長榮集團總裁,這份遺囑的有效性,也經地院、高院及最高法院認定,柯麗卿等4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均明知,張榮發遺囑是將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
但柯麗卿等4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張國煒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但4人竟無視張榮發遺囑,違背身爲遺囑執行人任務,夥同張國華製作2016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紀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
張國華更在當天會議紀錄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兩者私相授受、酬庸,完全將遺囑執行人的忠實義務拋諸腦後。
林文鵬認爲,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及張國華5人的行爲,不僅是對張榮發遺囑的公然蔑視,更構成《刑法》背信罪。因此對5人提起告訴,以捍衛張榮發遺囑。
林文鵬強調,自張榮發逝世迄今,已逾8年半,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不但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張榮發遺囑,更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不適任張榮發遺囑執行人職務,故一併向臺北地院具狀聲請解任4位遺囑執行人的職務,並請北院另行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以儘速落實張榮發遺囑,讓張榮發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