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棄置石灰遭重罰2.1億 南市府纏訟10年獲勝
臺塑石化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臺南市麻豆、左鎮區,經市府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罰款2.1億多元后,今年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塑石化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臺南市麻豆、左鎮區,經市府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罰款2.1億多元后,今年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塑石化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臺南市麻豆、左鎮區,市府環保局除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處罰2.1億多元,但因臺塑石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後,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市長黃偉哲強調,維護環境正義不容妥協,會持續監督清理進度,確保環境復原。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臺塑石化將廠內製程產出不具市場價值的副產石灰,以每公噸2元售出,並補貼未獲許可的清運公司,以每公噸650元的運費,清運至麻豆、左鎮等區的土石方堆置場,數量高達5萬餘公噸。
案經環保局於2013年1月24日查獲,並認定臺塑石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加重處罰1億4196萬659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但因該公司屆期未改善,環保局再按日處罰至今年1月,共計罰款7472萬4000元,合計2億1669萬590元。
不過,臺塑石化不服裁處提起行政訴訟,經過長達10年的纏訟,最高行政法院於去年6月21日判決市府勝訴,確認臺塑石化未合法清除事業廢棄物,有改善義務。
環保局爲能儘速善後工作,經邀請臺塑石化及案址地主召開清理協商會議,同意以擱置爭議的方法,由臺塑石化提出廢棄物清理計劃書,經環保局審覈通過後,今年9月初開始清理麻豆區副產石灰,左鎮區待相關行政程序完備後再行清理。
環保局強調,裁罰只是促使污染行爲人善盡環境復原的手段,希望業者遵守環保法令且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該投機任意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