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現陸艇 海軍、海巡開會檢討

據指出,國軍第三作戰區11日已經召集海巡署與海軍等單位,針對陸艇闖進淡水河事件進行檢討。圖爲海巡人員11日例行於淡水河口巡邏作業。(鄧博仁攝)

陸籍阮姓男子9日駕駛快艇直闖淡水河漁人碼頭,人也上岸,引發國安疑慮,海巡署11日宣佈懲處10人,但海軍並無人因失職受處分。軍方官員說,主要海軍是負責24浬外海域,而且陸小艇沒有武裝,海軍不宜介入,這也是海軍與海巡的分工。據指出,國軍第三作戰區11日已經召集海巡署與海軍等單位,針對陸艇闖進淡水河事件進行檢討。

軍方官員說,海軍的岸置雷達或艦艇上的雷達確時不容易發現小艇,加上這是艘民間小艇,所以海軍沒有重大失職。

不過,一位退役軍方入士說,陸人駕小艇闖進淡水河,這艘小艇又不是從天上掉下來,它是從對岸直接開過來,過了海峽中線到24浬之間,是海軍的巡弋責任範圍,海軍在海上沒發現小艇仍有缺失,只是不到嚴重失職程度。

據指出,海軍與海巡雙方平常均有協定任務分配,並交換情報,原則上只要對方沒有使用軍事裝備,國軍不宜介入,因爲海上執法與海上作戰完全不同,須審慎面對。

據瞭解,只要是共艦、海上軍事活動,都由國防部對應。若是公務、民間特殊船舶,例如訓練艦、海洋調查船或是一般民船與漁船,且是在不敏感水域,一定由海巡署對應。若民船或漁船與共艦船團一起活動,且國防部認定區域、時間敏感,海軍就會派艦應處,海巡也會在24浬對應監控。

這次陸籍男子駕小艇闖進淡水河,據瞭解,海軍在海上偵巡的軍艦並未發現其行蹤。當軍方知道駕艇的陸籍人士是解放軍海軍少校退役,且曾當過艇長,具有航海知識與技術,認爲只要海象與天候允許,是能穿過臺灣海峽,但爲何選擇北部海岸航道,而且是往淡水河登岸,則有待了解。

也有軍方人士認爲,軍情單位應派員與這位已遭我方「拘禁」的共軍退役少校會面,詳細瞭解這次成功渡海的過程,以及其在解放軍海軍部隊服役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