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山東威海市發改委原黨組書記隋同朋被“雙開”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威海市委批准,威海市紀委監委對威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隋同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隋同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調動等方面爲他人牟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肆意妄爲,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隋同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其行爲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威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威海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隋同朋開除黨籍處分;由威海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威海市第十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隋同朋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威海市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