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國安法 軍情局3退役將校判刑

軍事情報局退役上校張超然被控接受大陸廣東省國安廳對臺情搜人員吸收,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圖/本報資料照片

同案被告周天慈判一年二月徒刑,嶽志忠是未遂犯判刑十月,王大旺因犯罪嫌疑不足獲判無罪。

法院審理時,張超然曾表示,如果他泄漏任何情報「寧願被槍斃」,還說「我是民進黨的」,並表示一九八九年奉派前往大陸蒐集情報,「我是第一個去中國的情報員」,從來沒有出賣過國家任何一份情報。

張超然聲稱,他絕對沒有出賣國家利益,檢調二○○三年就開始對他施以監聽,監聽到辦案收網時已經長達十七、十八年,如果真的違法早就被法辦。

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查辦「共諜案」,發現張超然、周天慈二○一三年退休後,邀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大陸,張超然曾親自陪同傅姓退役上校搭機前往,並在當地面會大陸國安人員談事。

二○一六年至二○一八年,張超然、周天慈再約嶽志忠前往大陸,曾經三人同行,之後嶽也單槍赴會與大陸人員見面,受周天慈的託付交付情報工作人事文件,此外,張超然、周天慈於二○一六年、二○一七年還引介一名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去大陸。

調查局二○二○年十月發動搜索、約談張超然、嶽志忠、周天慈、王大旺,張超然被移送復訊時喊冤,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羈押期滿後依國安法起訴,張移審時卅萬元交保,並延長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