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參選國民黨開鍘 花蓮8人列首波懲處名單
國民黨決議將花蓮8名違紀參選者開除、撤鄉黨籍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中央今天召開中常會,討論黨員違紀參選案,其中花蓮有市長魏嘉賢等8人因違紀參選,遭黨中央祭出開除和撤銷黨籍處分,依照黨規,中常會通過後便立即生效。縣黨部表示,首波主要針對縣議員、鄉鎮市長及重要黨職人員作出懲處,還會有第二波處分案。
依據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11條,黨員經開除黨籍,6年之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經撤銷黨籍,3年之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
國民黨中常會今天通過22件黨紀處分案,花蓮有8人列遭開除和撤銷黨籍處分,遭開除黨籍處分的有,登記參選鳳林鎮長的林建平、參選吉安鄉東昌村長的吉安鄉黨部前主委邱永雙。
撤銷黨籍處分的是,參選第一選區縣議員的魏嘉賢,參選第三選區縣議員的沈君茹,參選第四選區縣議員的黃鈴蘭,參選第六選區縣議員的蔡依靜,參選第八選區縣議員的田韻馨以及登記參選萬榮鄉長的莊廷模。
其中,邱永雙是現任黨代表,又曾任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吉安鄉黨部主委等重要黨職,加上4年前違紀替參選吉安鄉長的邱展謙輔選,與其他7人同被列入第一波懲處,且遭到開除黨籍的重懲。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表示,第二波會將列入違紀參選鄉鎮市民代表、村裡長,或是有違紀輔選情節重大者,相關名單還在彙整,依程序必須先召開縣黨部考紀會,送縣黨部委員會通過接着才提報黨中央,至於相關期程須配合中央考紀會的時間。
遭黨紀處分,現任鳳林鎮代表會主席林建平指無法認同國民黨非公平公正的做法,決定以無黨籍參選。花蓮市長魏嘉賢登記參選議員時則指出,違紀參選將面臨黨紀處分,心情勢必受影響,但服務的心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