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時程獎勵容積再延期? 營建署說話了
爲了鼓勵老舊危險建築重建,政府修訂危老條款容積獎勵達40%,其中10%時程獎勵容積至明年5月截止,近期不動產界大老陸續呼籲「應再延長3年」,不過今天營建署表示,爲鼓勵所有權人更積極整合,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有法定容積獎勵30%、放寬高度限制及住宅區建蔽率、提供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改建後房屋稅減免3大誘因,另外爲了吸引民衆積極參與,另祭「時程獎勵」方案到明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計劃申請者,再有額外增加10%法定容積獎勵,換句話說,就是提高容積獎勵上限到40%。
但危老重建須取得100%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且得耗費時間進行住戶溝通與意見整合,因而許多建商爲了想吃下這塊大餅,加緊腳步整合土地,頻頻呼籲政府應該延長,不過今天營建署卻迴應表示,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長王武聰說明,當初爲了鼓勵民衆積極改建危險老舊建物,所以多訂定10%時程獎勵,如今如果延長則會失去當初獎勵美意。
營建署強調,目前距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截止尚有11月,且依危老條例規定,民衆於期限前將重建計劃掛件申請,即可額外享有該10%容積獎勵,縱使期限過後,也仍有最高基準容積30%獎勵。
王武聰說明,危險老舊房屋是用危老條例改建,相較於都更條例來得更簡單、快速且擁有一樣的獎勵容積,平均每月有20多件覈准案,如果是爲了等合併鄰地並非危老條例主要協助重建對象,建議可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辦理。
他也舉例,北市雖然危老重建因修法問題起步較慢,但申請件數並未比較少,截至今年5月,北市覈准16件、臺中14件、新北市6件爲六都申請最多3個縣市。
不論危老或都更均可達到改善居住安全與環境目的,所有權人應綜合評估個案整合情形、規模大小、時間成本、費用負擔及獎助項目等因素決定。
營建署呼籲,民衆如對自家建築安全有疑慮時,仍應先辦理耐震初步評估。內政部已於昨日部務會議通過,今年將原有每件補助費用6000元至8000元提高爲1萬2千元至1萬5千元,降低民衆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