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輪轂業務停產等重要信息 迪生力及公司董事長等被行政監管

因未披露重要信息,迪生力(SH603335,股價5.14元,市值22.01億元)及董事長、董秘收到行政監管決定書。

12月4日晚間,迪生力公告披露,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199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行政監管與迪生力的重要產線停產有關,而這家公司的主營業務爲汽車鋁輪轂及輪胎,產品大部分銷往海外市場。

《決定書》顯示因“三舊”改造等原因,迪生力輪轂生產線於2023年8月開始停產,開展部分舊設備拆除、搬遷至新廠區等工作,直至2024年1月在新廠區啓動生產。期間,公司輪轂生產業務完全停止,對公司的整體生產經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財務數據顯示,迪生力2023年歸母淨利潤虧損1.49億元,虧損額同比大幅增加。

在2023年財報中,迪生力提到,公司汽車輪轂生產材料價格上升,加上第四季度輪轂生產線搬遷停產,報告期內進行生產設備升級,造成設備折舊分攤及生產成本升高,導致毛利減少,系2023年利潤減少的原因之一。

2023年11月30日,迪生力發佈《關於公司經營住所變更暨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公司進行整體搬遷和經營住所變更,但未披露輪轂業務停產等重要信息。

廣東證監局下發的《決定書》顯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項的相關規定。趙瑞貞作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朱東奇作爲公司董事會秘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迪生力、趙瑞貞、朱東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