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一堆!她「跨越雙黃線繞過」慘收900罰單 崩潰喊:要怎麼走
一名女子行車經過臺北市大同區民樂街時,因爲街道旁有多臺違停車輛,限縮了道路駕駛的行車空間,加上當下對向並無來車,於是就選擇跨越雙黃線、繞過違停車輛繼續向前行駛,不料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被開罰900元。圖爲示意圖。聯合報系記者杜建重/攝影
該怎麼辦纔好?一名女子行車經過臺北市大同區民樂街時,因爲街道旁有多臺違停車輛,加上對向並無來車,於是就選擇跨越雙黃線、繞過違停車輛繼續向前行駛,不料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被開罰900元,無奈大喊「整路一堆違停,是要人家怎麼走啦」。
該名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上傳1張罰單照片,從罰單上的資訊得知,女子的違規時間爲113年2月16日,違規地點在臺北市大同區民樂街76號,違規事實寫着「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除了被記1點,也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3款規定,處新臺幣900元罰緩。
從罰單上的照片可以看到,由於街道兩旁都畫有機車停車格,已經大幅縮小道路寬度,然而機車停車格前後方又有幾臺違停車輛,多少影響了汽車駕駛的道路行駛空間。原PO當時是開着棕色休旅車駛入街道內,眼看對象車道無來車,因此決定繞過違停車輛、跨越行駛在雙黃線上,就被後方車輛檢舉,讓她相當無奈。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替原PO打抱不平表示,「這樣也要檢舉真是有點太過分了」、「看到了沒,這就是亂檢舉,造成民怨沸騰」、「因爲違停不能檢舉,但是雙黃線可以」、「這樣檢舉還能審查通過?我以後都停下來按喇叭,按到叫環保局來檢舉我噪音算了」。
有網友點出檢舉制度的盲點,「違停本來就是要連續錄3分鐘纔可以檢舉」、「問題3分鐘的影音可以一次上傳嗎?還不是要分次上傳」、「嚴重阻礙交通出入的違停應該開放民衆檢舉啊」、「檢舉該廢掉了,一堆這種亂檢舉的」、「我也是檢舉路口違停要求要有3分鐘影片,3分鐘影片要怎麼傳?還要明顯影響用路人才開單」、「問題每個違停的人都認爲自己的違停不嚴重啊!他們都覺得又沒有把路擋死,你繞過去一下不就好了」。
由於該張罰單的「應到案日期」、也就是繳納罰鍰的期限爲4月18日之前,有網友建議原PO說,「你去申訴會過」、「真的,這個申訴會過啦!而且這是警察的問題,違規停車這麼嚴重還制單」、「假如申訴沒過,下次遇到這種情形,就讓他大塞,然後手機拿起來報警,叫警察來指揮」。
不過也有網友分享慘痛經驗,留言說「想太多,他會開單就表示他認爲違法,你知道要一個承辦警員承認自己錯誤有多難嗎?再來你收到罰單通常行車記錄器也已經蓋掉啦」、「我記得有人申訴過,警局回答『你可以打電話請警察處理或等待車輛駛離,但不可跨越雙黃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