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文化遺產保護把好“第一道關”

張 賀

“先考古,後出讓”,是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基本建設考古制度。這是避免“建設性破壞”或“開發性破壞”最有效的辦法。對中國這樣一個歷史文化積澱深厚,同時經濟建設、城市更新持續活躍的文明古國而言,落實好這一制度的意義格外重大。

我國有142座歷史文化名城,許多城市曾是數朝古都,幾千年的歷史積澱了無數不爲人知的文化遺產,“地下處處皆寶物”並非虛傳。但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遇到了不斷長大的城市,二者孰輕孰重、孰先孰後,實實在在考驗着主政者的智慧與擔當。

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其實並不存在二選一的尷尬。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一旦損毀就難以挽回。因此,在開展建設之前做好考古勘探,就能實現兩全其美。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蹟、文化古蹟、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重大考古發現,不但能增添城市榮光、打造城市形象、厚植文旅資源,更能增強市民自豪感和歸屬感,爲城市發展提供良好軟環境。

實踐證明,考古發現可以和基本建設完美融合。1996年,北京在修建地鐵王府井站時意外發現古人類遺址,在經過科學的考古發掘後,在原地修建了一座古人類文化遺址博物館。2萬多年前古人的生活場景伴隨着現代化的地鐵,令遊客深刻感受到北京這座古都悠久深厚的歷史與文化。

如今,越來越多的城市積極主動落實“先考古,後出讓”制度,把考古挺在動土之前,爲文化遺產保護把好“第一道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之初就提前進行考古勘探,發掘了從戰國到清代一批墓葬,將通州的歷史從隋唐時期提前到了戰國時代。北京城市文脈因此更加完整,古今交相輝映的城市面貌更加凸顯。

蘇州市將“先考古,後出讓”寫進政府規章和制度,全市實現考古前置全覆蓋,僅2023年一年,就發現了陸慕平江窯古窯址羣、唐家角新石器遺址、塘北新石器遺址、蘇大吳江校區商周遺址等大型遺址。

許多城市在建設中主動爲文化遺產“讓路”。2020年,杭州亞運會重點配套工程杭州繞城西複線杭紹段工程繞行6公里,多花了3億元,爲的就是保護良渚古城外圍水壩遺址。2021年,溫州在修建城市主幹道時,發現了溫州朔門古港遺址,於是立即暫停工程項目,新增2億多元投資,果斷調整了道路線位。

是“先動土,再考古”,還是“先考古,後動土”?當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對傳承文明、弘揚民族精神的意義時,在行動上就會更加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