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 桃警今年1、2月取締595件違規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桃園警方針對微電車部分,今年1、2月取締595件違規。警方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種類,違規一樣受罰。如酒駕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翻攝照片)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桃園警方針對微電車部分,今年(2024年)1、2月取締595件違規。警方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種類,違規一樣受罰。如酒駕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2022年4月19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須懸掛牌照、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於同年5月4日公佈、11月30日起施行,施行後在2024年11月29日前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種類,依同條例第73條第2項及第3項,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者,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另拒絕接受測試之檢定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表示,針對微電車納管修法內容,已加強執法取締措施,並針對易肇事地點使用手持式雷射測速槍,針對超速行爲進行攔查取締。經統計桃警在2024年1至2月期間已取締595件微電車違規行爲。此外,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別取締了4932件和4746件微電車違規行爲。
此外,警方還持續執行監警聯合稽查作業,針對擅自改裝車輛進行檢查。同時,聯合各分局加強宣導,特別針對工業區公司行號和廠房,提醒外籍移工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並儘快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
鄭文銘說,騎乘年滿14歲才能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並須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亦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一定要選擇合格且有黏貼懸掛「審驗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才能避免受罰。
此外,購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具備頭燈、尾燈、方向燈、煞車燈及後照鏡等基本的安全設備,並要隨時注意強制險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再次呼籲酒駕、毒駕更是萬萬不可,部分民衆騎乘微電車等慢車時,常有過去未納管,不用駕照、不用繳稅費,加上違規未有明確規範,或者罰額很輕等老舊觀念,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潛在傷亡風險極高,請民衆務必遵守新修正相關交通規定,絕不可心存僥倖,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