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變大總統制 卓:最終決策者是院長

賴清德總統成立3大委員會並親任召集人,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強調,除國防、外交、兩岸外,做最終決策的人當然是行政院長。圖爲卓榮泰(左)和法務部長鄭銘謙(右)在立院答詢。(黃世麒攝)

賴清德總統宣佈成立3大委員會並親任召集人,外界質疑聲不斷。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20日批評是「大總統制」,行政院長真的變成小弟、執行長;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也質疑卓榮泰決策可超過總統嗎?卓答覆強調,除國防、外交、兩岸外,做最終決策的人當然是行政院長;總統府則說,委員會是要讓「屋子」的基礎更穩固。

葉元之昨在立法院院會質詢卓揆,政院提覆議理由包含「混淆雙首長制」,但實際上總統纔是最高行政首長,質疑卓的決策可以超過總統嗎?卓說,做最終決策的人當然是行政院長。葉再問:「所以你比總統大?」如果總統叫你往A,敢跟總統說B嗎?卓表示,會說明理由,據理爭取,行政院該決定的事項就在行政院決定。

蕭旭岑昨也指出,過去幾任總統在府也有成立委員會,但都是諮詢性質,內容提行政院參考,賴清德是第一個總統兼召集人,把3個委員會設在總統府下,且是有實際政策權力的委員會。

蕭旭岑強調,總統等於是把這3個重大政策抓在手裡,「實質總統制、實質臺獨就是他的務實作風,只要他敢,而且以總統與民進黨主席身分結合在一起發號施令,未來4年不會有所謂的朝野和解」,賴清德雖然只有40%,但是「大總統制」。

中山大學政研所榮譽退休教授廖達琪認爲,過往總統都會成立委員會,於法沒有不合,但實際運作上,讓原本半總統制偏向總統制,從好的方面來講,總統可以推動想做的,包含選前的政治承諾,但行政院長會被認爲是幕僚長,可說賴的作爲比過去總統更激進。

廖說,若委員會後續行使是強制行政機關執行,就有所謂權責關係不對稱問題,等於叫卓榮泰代打,但推動出現不好的後果,誰應該被苛責?

對於外界批疊牀架屋,府副秘書長張惇涵則表示,確實是要「架屋」,但不是用疊牀的方式,而是用協力的方式,讓這屋子的基礎更穩固,就是3個委員會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