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工廠納管大限將至 遭爆不符納管資格工廠仍進入審覈

環團表示,許多在納管審覈階段的工廠根本不符合納管資格,地方政府應嚴審未登工廠納管資格,並立即準駁不符納管的案件,並馬上斷水斷電。(截取自記者會直播)

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存在多年,今年3月20日爲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繳交「工廠改善計劃」最後期限,未如期遞交工廠改善計劃者,將面臨斷水斷電處分。但環團表示,許多在納管審覈階段的工廠根本不符合納管資格,地方政府應嚴審未登工廠納管資格,並立即準駁不符納管的案件,否則都是「玩假的」。

今年3月20日爲2016年5月20日前興建之農地違章工廠申請納管的最後期限。據《工輔法》規定,3月20日後未申請納管工廠將面臨斷水斷電,成功申請的納管工廠將透過輔導正式轉合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今(14)日聯合舉辦記者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沛蓮表示,「納管」不是向政府舉手喊聲就可以就地合法,業者需附上工廠現況照片、地籍圖謄本、工廠2016年5月19日以前的航照圖,以及從事加工製造等相關文件,以示此工廠是在2016年5月19號前就存在的既有工廠、從事低污染製造、也沒有位處不宜設立工廠區域,並繳交納管輔導金。

賴沛蓮說,經地方政府審覈後還是至少揪出22件不符合納管資格卻申請納管,如果地方政府有確實覈對並勾稽府內錄案列管的違章工廠,還會發生今天的納管亂象?呼籲地方政府栓緊螺絲,確實審覈3萬多間未登工廠納管資格。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表示,根據綠盟過去監督中高污染工廠經驗,金屬相關製造業的農地工廠,即便在環保署公開資料中登載排放多種有毒物質,甚至被環保機關認定爲如金屬表面處理等中高污染業別,卻往往被工業主管機關認定爲金屬製品製造業中其他的低污染業別,經濟部、環保署與農委會等應針對污染源與污染狀況資料,加嚴對中高污染工廠的審查。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不符資格卻申請納管的樣態相當多,例如有不屬於工廠範疇的百貨批發業,有改建、擴建後申請納管並已取得特登,也有申請納管後又不斷出租給不同業者使用的情況,政府應將已申請納管的農地工廠,透過地理資訊系統分析比對出新增建工廠,並依法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造假試圖矇混過關的業者也應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