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股》智冠駁小股東提告 針對誣告等保留追訴權

智冠發出的聲明表示,本次股份交換案,基於公司金融科技、數位廣告及數位遊戲等三大事業羣的營業範疇,與榮剛(5009)所屬臺鋼集團進行策略聯盟,後續將與其網通類企業、休閒健康類企業進行數位金融服務合作,並精準投放廣告、提升營運效能,以及共同開發球類與健身等數位遊戲,是爲本公司開展新藍海佈局,本公司董事長、董事、獨立董事均是爲維護公司利益而履行其董事職責,沒有任何不法意圖或故意。

本次股份交換案,排除連續不正常上漲(該不正常上漲甚爲導致OTC自12/4起將本公司股票列爲處置股票)因素,採取合理均價爲基礎,且經過專家評價認爲智冠每股交換榮剛2.2股合理;此外,獨立董事身爲財務金融博士,更依其專業親自演算且在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上肯認換股合理性。又換股後短期即可分享榮剛優質經營與獲利,對公司穩定獲利有所助益,而中長期更可發揮策略聯盟合作綜效,因此公司權益並未受損害。智冠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審憑專業意見,有效參與董事會討論,並作成換股決議,全然吻合董事忠實義務及注意義務要求,無有任何違背職務行爲。

對於公司先前具名刊登廣告,呼籲主管機關及檢調單位查覈、追究特定人拉擡股價、壓抑股價甚而操作股價的法律責任。爲免被有心人士轉移焦點,智冠再次呼籲主管機關及檢調單位嚴查,儘速揪出利害關係人股票對敲、股價操縱等黑幕,還給股東及股市一個乾淨的交易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