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聖殿前董座順手牽羊 偷香油錢判拘55日確定
高雄文武聖殿前董事長黃瑛芳前年在廟方清點功德箱時,偷竊一把現金2萬1千元,被高雄高分院判拘役55日確定。(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建廟104年的高雄市鹽埕區文武聖殿,前年7月清點功德箱時,前董事長黃瑛芳偷塞了一把現金到自己口袋裡,當場被楊姓監事直擊出聲制止,黃男一臉尷尬交出錢,一審依竊盜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檢察官上訴指黃應以刑度較重的業務侵重論罪,被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刑度。全案確定。
主奉武聖關公與至聖先師孔子的高雄文武聖殿,俗稱鹽埕埔聖帝廟,是高雄市知名大廟。該廟曾在2012年間,因董事改選爭議發生槍擊案,另一案是近兩千萬元黃金放在銀行保管箱,遭竊變成3疊金紙。兩案黃瑛芳都是被告,被控偷黃金部分獲判無罪,涉槍擊殺人未遂被判刑12年定讞,已執行完畢。
判決指出,2023年7月9日下午2點,黃瑛芳和多位董監事、朱姓總幹事及員工等人,在廟內清點功德箱香油錢時,楊姓監事目擊黃瑛芳塞了一把錢到褲袋裡,楊男當場喊「董仔,這樣不好看!拿出來,拿出來!」、「大家都在這裡,你把那一疊放入口袋不好看」。黃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白紙,楊姓監事直指:「不是這張、你把塞進去那一把拿出來」,黃男才從口袋裡拿出一疊千元鈔,經清點後共21000元。
黃否認偷錢,廟方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當天他在清點快完時纔到場,沒有偷錢,是遭到陷害。當天在場的董監事、工作人員均證稱目擊楊姓監事抓到黃瑛芳偷錢的,一審法官認定黃男辯詞不足採信,依竊盜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指黃男曾多次未通知董監事獨自開啓功德箱,功德箱屬廟方所有,黃負責管理且對外代表廟方,清點廟方財物屬他的職務行爲,應以刑度較重的業務侵佔罪論處,而非普通竊盜罪。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該廟功德箱鑰匙平時由會計保管,裡面財物非黃男業務上所持有,黃是利用清點財物時下手行竊,不是將已持有的現金據爲已有,不構成業務侵佔,應以竊盜罪論處,原審見解無誤,駁回上訴,仍判拘役55天。不得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