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把美國的流浪博士接回中國養老,於情於理於法都應該反對

一個美國的“流浪博士”突然火了。

1月1日,一位在美的博主於紐約路邊偶拍到了一個流浪漢,上前攀談後發現他竟然是復旦的神童,80年代的留美博士,如今在美國已經露宿街頭了整整十六年,巨大的反差讓這個人迅速的火遍全網。

這位美國的流浪博士姓孫,1969年出生在江蘇省江陰市,中學就讀於南菁中學,是當年的傳奇人物,在學校老師口中流傳了十多年的一個“神話”。

1984年,孫博士的中考成績是628分,而滿分是640分,6門課他考了4門滿分。

1985年,剛15歲,還在讀高一的孫博士,被複旦大學少年班物理學專業直接錄取。

1988年,孫博士拿到了李政道獎學金,隨後獲得了公費去美國留學讀書的資格。

那個時候去美國的機票都要1萬多元,當時普通人的工資每個月才一百多元。

隨後孫博士前往紐約城市大學布魯克林學院,攻讀物理學碩士、博士,最終獲得了博士學位,又讀了博士後,期間共發表了三十多篇SCI,多篇發表在覈物理Physical Review C期刊上,堪稱著作等身。

畢業後,孫博士沒有按照公費留學前簽署的合同規定回到中國,而是選擇留在了美國華爾街工作,90年代末期年薪就高達13萬美元左右,但直到今天國家當年給的公費讀書的錢他也沒還。

高學歷加高薪,符合美國人才引進的標準,畢業後的孫博士很快就拿到了美國綠卡,幾年後又獲得了美國國籍,宣誓效忠於美國,成了美國公民。

但孫博士後來沉迷上了賭博,負債累累,徹底個人破產,最後老婆離婚了,工作也沒了,然後從2007年開始就一直在美國的大街上流浪,也不工作了。

到今天,孫博士已經在美國紐約流浪了足足16年,一個當年的中國神童少年徹底變成了美國流浪漢。

這過於離譜的對比讓孫博士很快就火了,也引發了一些人的所謂“同情心”。

1月5日,復旦大學美國校友會(紐約)確認該流浪博士爲復旦校友。

1月7日,“復旦美國校友會”發佈了《關於幫助復旦留美孫校友的進展說明》,組織了200多人的大羣,開始做事。

根據他們“說明”的自述,主要爲孫博士做了三件事:

1、和視頻發佈人取得聯繫。

2、和孫博士家鄉的江陰市政府取得聯絡。

3、拜訪孫博士,爲其找了一處臨時居所,結束了其流浪生活。

簡單的說,復旦美國校友會覺得孫博士在紐約的流浪生活實在是太苦了,不忍直視,於是善心大發開始做好事,到處聯絡人,希望江陰市政府能照顧孫博士的下半生,給孫博士養老。

可真是太有善心了。

對於有人想把自己送回中國享受養老生活的行爲,孫博士表示自己有歸國意願,願意回國養老。

但對於有人想把孫博士送回國的舉動,和孫博士有直接關聯的人表示沒有興趣。

首先就是孫博士的家屬,他們對於把孫博士送回來這件事沒有興趣,因爲孫博士當年公派留學後毀約不回國的行爲導致他那以優異成績考入軍校的弟弟失去了晉升可能,不得不早早復原回家。

在美國的30多年裡,孫博士只回國一次,長時間和家裡失聯,也未給過家裡任何經濟回饋,這30多年裡家中幾多變故,父母衰老生病,全是弟弟一個人在承擔。

所以全家人對把孫博士接回家養老這件事沒有絲毫興趣。

而孫博士老家的地方政府對此事也沒有興趣,因爲孫博士是美國籍,美國公民,早早就失去了中國公民身份,地方政府給這個人辦理養老手續從程序上就走不通,首先要恢復孫博士中國籍身份纔有可能從財政裡拿到養老資金,獲得中國籍身份這不是地方政府能搞定的事情。

看到地方政府不願意出錢給孫博士養老,善心人士炸鍋了,這可是善事,我做的善事,是給我積功德的,你們怎麼能不出錢?你們怎麼敢不出錢?

除復旦美國校友會外,美國上海同鄉會也介入了,開始到處聯絡關係,希望能把孫博士給送回江陰市。

就那個在去年成功把流浪美國32年的劉大爺送回上海養老的那個美國上海同鄉會,因爲劉大爺回國就和妻女搶房產而聞名於世。

在諸多“人脈”的聲援下,地方政府有點扛不住了,鬆了口,說已經跟進這件事,校友會正在幫助孫博士補辦相關證件。

看到這個新聞我整個人都裂開了。

去年那個劉大爺被美國上海同鄉會成功送回國養老噁心壞了一大批人,但因爲劉大爺在美國流浪32年都沒能入美國籍,在身份上依然保留着中國籍,只是證件丟失而已,所以補辦證件重新獲得中國公民身份還有情可原,有了這個身份回中國養老也說得過去,至於回國後立馬就和妻女搶房產那是他的私德有問題,在回國程序上還是講得通的。

但這次的孫博士就不一樣了,孫博士的天賦和能力確實遠遠強於劉大爺,但孫博士是正兒八經的美國籍,而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獲得美國籍的那一刻就自動失去了中國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有關規定:

所以孫博士來中國並不是回國,而是出國,在程序上孫博士就是個美國人,想拿到中國籍那就要按美國人獲得中國籍的流程來,這可不是什麼資料丟失補辦一下就能好的事情。

至於爲什麼在獲得美國籍的那一刻孫博士會自動失去中國籍,看一看入美國籍時所有人都必須要宣誓的話就知道了,孫博士早已對聖經和美國國旗宣誓:“完全放棄對以前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衆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地效忠美國。”

孫博士是美國公民,效忠的是美國,願意爲之拿起武器戰鬥的也是美國,那給孫博士養老自然是美國政府的責任,爲什麼要送到中國來?

劉大爺被成功送回上海養老這件事我們捏着鼻子也就認了,孫博士絕對不能再送回來,他的情況根本就不一樣。

而且從另一個方面說,孫博士是美國國籍身份,且無中國國籍身份,那他的事就是美國內政,民間援助那是民間的事,政府層面花錢去援助那性質就變了,一國政府未經他國政府允許,是不能干涉他國公民生活的,哪怕是援助。

別說一個美國流浪漢,就算是美國地震了,我們如果想以中國政府身份出錢出物資援助美國急需援助的災民,那也是必須要經過美國政府同意這個錢和物資才能給到美國災民的,如果美國政府拒絕接受援助我們還強行要給,那就是故意干涉他國內政,國際規則是不允許這麼做的,這個道理反過來對中國也一樣適用。

孫博士一個人的養老金確實沒幾個錢,事情不大,但性質就是這麼個性質,道理也是這麼個道理,他是美國的公民,在法理上中國政府理應避嫌。

對於復旦大學美國校友會和美國上海同鄉會以及那一小撮網上的所謂“善心人士”,我對你們的善心表示理解,畢竟孫博士確實過的很慘,能給其一個遮風擋雨的居所並幫他養老送終確實是善莫大焉。

雖然孫博士已經脫離了中國國籍,是一個真正的美國人,但大愛無疆,哪怕孫博士是個美國人,那也是可以幫助他的,民間自發的慈善行爲並不屬於干涉內政,國際上是不禁止的。

但是你們想做好事當好人,可以直接自己出錢成立一個養老賬戶啊,按月給孫博士打錢,你們自己出錢給孫博士養老沒有任何人會說你們什麼,那是你們的自由。

找我們中國納稅人出錢幹嘛?我們的血汗錢組成的養老基金就是拿來給你們發善心當好人的?

好事你們做了,名聲你們收了,功德你們賺了,錢我們中國納稅人出,不給就道德綁架,這像話嗎?

你們想做什麼善事就做什麼善事,但請用自己的錢做善事,不要慷別人之慨。

誰提倡,誰出錢,天經地義。

如果覺得孫博士在街上流浪很“丟政府人”的話,那也和我們中國沒關係。

復旦大學美國校友會也別覺得孫博士在復旦讀過本科就必須要給孫博士解決養老問題,不然就丟人,孫博士讀研讀博讀博士後的紐約城市大學沒覺得孫博士流浪丟人,美國政府沒覺得自家公民孫博士流浪丟人,曾經工作過的華爾街也沒覺得孫博士流浪丟人。

他們這些在法理上和孫博士聯繫更緊密的機構和單位沒有一個覺得孫博士流浪有什麼不對,你們急什麼啊。

還有那個美國上海同鄉會,我就非常好奇,爲啥每次送美國流浪漢回中國養老的熱搜事件裡都有你?

我們去年的時候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們不歡迎這些美國流浪漢回中國養老,而且是反覆強調過。

理由也很簡單,就三個字,憑什麼?

於情於理於法,都可以問一句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