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非核 先圖利再生能源
上週審覈四預算,反核團體與民進黨皆抗議杯葛。坦白說,反核四沒太大道理,更對達成非核家園無濟於事。真希望臺灣有一天能「非核」,就該號召政府與全社會,一起努力的「圖利」再生能源。
擺在眼前的結構是;臺灣的火力發電近八成、核電近二成,水力發電三%,其它再生能源不到一%。爲了減碳,火力發電難再增,此時要砍核電,臺灣馬上面臨電力不足,民衆接受度低。真要創造非核條件,就該先把再生能源比重拉高。
例如,政府吹半天法螺,說要增加再生能源,但先是風力發電收購價格摳得緊,每度收購價二元多,廠商說至少要三.五元以上纔有誘因;搞到最後,來臺投資的德商英華威高喊不玩了。再來是太陽能發電,計價方式改變,讓興致勃勃在屏東「種電」的養殖戶們跳腳,大叫玩不下去了。
政府的作法,倒不能說完全錯了,美其名就是「看緊國庫荷包」,但這般小鼻子、小眼睛,斤斤計較,終是成不了事,也非行大政之風格。其實,看看國外成功的例子,方法簡單得「不值得一提」,就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政策引導市場,採固定電價、高價收購。
丹麥在一九九○年代開始大量建造風電系統,方式就是以有厚利的固定電價收購,結果是以風電爲主力的再生能源佔總供電比重拉高到近三成,甚至成爲全球風電產業的領導者。但到二○○四年後,丹麥舍固定電價改採奇特的「碳憑證」交易,從此不再有風電裝機,廠商也出走。德國同樣採固定電價方式,也在十多年內,把再生能源比重從三%拉到十七%。原本發展緩慢的大陸,在四年前採此方式後,也讓每年風電容量增加量高居全球之冠。
英華威說每度收購價要三.五元纔夠,那就三.五元吧,至少有人在蓋了。政府如加碼提高到七元,那麼,全世界的風電廠商都來臺灣搶地蓋風電廠;如果,嘿,嘿,嘿,更有魄力,每度就十二元吧,那麼,房市投機客大概就不炒房,轉業投資風電了。拉到廿元,就全民蓋風電,三更半夜也搶蓋。
太陽能發電情況亦相同,國外鼓勵太陽能發電,最重要者是針對家庭用戶,希望讓每戶安裝,分散大電廠的負擔。但因其成本更高,每度電大概要十元上下,遠高於目前的二元多。一般家庭如安裝每天可供電十度左右的太陽能系統,大概要花五十萬元上下,但與省下的電費相較,卻絕對不划算。
怎麼辦?真要推,只能請政府補貼啦。德國政府對家庭安裝太陽能系統,補貼最高可達七成。臺灣,能作到嗎?如果作得到,再加上漂亮的收購價,該有不少民衆搶裝,再生能源比重當然能提高。
高價收購再生能源電力,臺電必喊受不了,電價非調高不可,解決方式更簡單─那就足額調高吧。無論從壓制需求、或創造再生能源增加的誘因來看,提高電價皆有其意義。而且以總體面看,九九%能源都仰賴進口的臺灣,每年耗費龐大的外匯進口能源;近幾年國際能源價格上漲,臺灣每年幾乎都要增加一、二千億元進口能源。增加再生能源的投資,相較對外購買能源省下的錢,絕對划算。
可嘆的是民粹當道,朝野兩黨豈敢大手筆圖利再生能源?又豈敢拉高電價、油價?如此這般反核,奢談非核家園,終是緣木求魚,一場政治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