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報道:4月2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自本月起,全省二至八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基準費率爲基礎統一下調20%,調整後分別爲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32%、0.56%、0.72%、0.88%、1.04%、1.28%、1.52%(一類行業維持0.2%不變)。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基準費率調整爲0.8%。建築業等工程建設項目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率維持不變。

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江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在用人單位所在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結合其2024年度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和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浮動標準覈定具體繳費費率(最低不低於0.2%),並於3月底前通過共享平臺將覈定結果傳遞至稅務部門。

本次費率調整執行期限爲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級政策調整,將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