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室樓上建衛生間?法院判決恢復原狀

2022年8月,小王在裝修其購置的二層房屋時,爲了擴充衛生間面積,將衛生間的北側牆體北移。小王擴建的部分與一層房屋次臥的位置相對應,擴建後,一層房屋次臥出現頂板飾面層起皮、脫落、滲漏水、牆面開裂等情況。此外,小王在裝修二層房屋過程中掉落的水泥塊也造成一層房屋天花板受損。

爲此,一層住戶小李將小王訴至法院,要求小王排除妨害消除危險,將自家房屋恢復原狀,拆除違法搭建的衛生間,並賠償相應損失。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難點在於,雖然小李提交了滲漏水照片,但鑑定機構現場勘驗時滲漏水痕跡部位均處於乾燥狀態,故鑑定機構無法確認上述滲漏水痕跡是在201室裝修前或裝修後。在此種情況下,能否判決小王將衛生間恢復原狀並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2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以及《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爲……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間。”

本案中,小王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改爲衛生間,屬於違規改造行爲,其應當保證該改造行爲對相鄰住戶不會造成侵害。小李在訴訟中提供了101室衛生間外及臥室頂板漏水痕跡的照片,經過法院和鑑定機構現場勘驗,201改造位置所對應的101室頂板飾面層存在起皮、脫落、滲漏的情況,101室頂板其他部分無明顯的漏水痕跡。

法院結合上述證據認爲,由於功能不同的房間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於排水、防水、檢修等方面存在不同的標準和差異,小王的改建行爲已足以造成滲水等繼續侵害小李房屋的風險,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小王的改造行爲構成了對小李的妨礙。本案最終判決小王賠償小李的相應損失,並將違規改建的部分按原建築標準恢復原狀。

【法官提示】

房屋是居民溫馨的港灣,對房屋的裝飾裝修可使得居住生活更爲舒適、幸福,現實中涉及房屋結構的“大改造”也較爲廣泛地存在。但是,一方面這種“大改造”可能破壞承重結構,造成建築整體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可能造成防水、隔音等相關問題,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爲避免相關問題出現,造成不必要的糾紛與損失,一是在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溝通確定裝飾裝修方案;二是選擇有資質較正規的裝飾裝修施工主體進行裝飾裝修工程,保證規範作業;三是施工內容上應符合相關安全、節能、防水等標準,避免侵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四是在發生糾紛時,積極溝通協調解決,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

文/趙蕾劉宏沅(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