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有民進黨猛料?周玉蔻遭境管慘了 郭正亮大膽預言結局

因烏龍爆料前中姐張淑娟是「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並不當揭露其個資的媒體人周玉蔻,日前遭一審判刑1年6月且限制出境。(中時資料照/王英豪攝)

因烏龍爆料前中姐張淑娟是「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並不當揭露其個資的媒體人周玉蔻,日前遭一審判刑1年6月且限制出境;她在2023年在臉書指控,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今(2)日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前立委郭正亮2日就表示,「我不認爲民進黨現在有人會幫她,就算周玉蔻手上有猛料就去爆,我不認爲她可以爆料爆到賴清德,過往的爭議賴清德都看在眼裡」,引發討論。

周玉蔻29日中午準備搭機前往日本,但在航空公司櫃檯辦手續時,被發現已遭限制出境,無法給予登機證,周隨後在地勤人員協助下,前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瞭解狀況。移民官查詢後,告知周因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已遭法院限境,當場列印「限制出國通知單」給周,周看過後簽名,隨即離去。

郭正亮2日在中天節目《大新聞大爆卦》中表示,「我覺得這隻有兩種可能,第一個就是法官有講,結果周玉蔻還是要硬去機場,這可能性不高,因爲這就出不去;比較可能是法官沒講,然後相關單位認爲周玉蔻有出逃可能,所以緊急叫法院補做動作,因爲應曉薇就是一個案例」。

郭正亮也坦言,「後來我去看周玉蔻的判決書,她的判決書不是我們一般講的妨礙名譽罪,因爲刑事罪要判到1年半,要去證明對方有那個明顯故意、惡意,她不是這樣判的,是被判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這個很難解」,郭正亮接着說,「如果用刑法的誹謗罪,到高等法院搞不好會翻案,但她這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案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刑度就比較高,要翻盤也不容易」。

郭正亮表示,「另外一個是加重誹謗,所以她是兩個加起來,這刑度3個月基本上都可以易科」,郭正亮認爲,「張淑娟的案子真的判的滿重的,高等法院要翻不容易,這樣判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我不認爲民進黨現在有人會幫她」。

郭正亮最後更說,「就算周玉蔻手上有猛料就去爆,我不認爲她可以爆料爆到賴清德,過往的爭議賴清德都看在眼裡,所以我不認爲有人會幫她」。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