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明碼標價等要求 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爲擾亂市場秩序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秘書局關於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範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網信辦:

近年來,依託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並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俗稱網約車聚合平臺)發展迅速,爲出行服務提供了新的選擇,但也存在網約車聚合平臺和網約車平臺公司的企業責任落實不到位、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保障不到位等問題。爲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範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乘客和駕駛員合法權益,促進網約車行業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網約車聚合平臺規範管理工作

各地交通運輸、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地方層面交通運輸新業態多部門協同監管工作機制作用,結合當地實際,研究探索規範網約車聚合平臺管理的法規政策措施。要加強對網約車聚合平臺經營行爲的監督指導,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對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覈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當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辦理相應網約車許可。指導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依法合規開展經營。

二、壓實企業責任,保障乘客和駕駛員合法權益

各地有關部門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及相關網頁顯著位置展示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名稱、網約車APP名稱、網約車經營許可、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以及聚合平臺用戶協議、服務規則、投訴舉報方式、糾紛處理程序等。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合公司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和駕駛員基本信息。指導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結合各自服務內容,依法建立健全諮詢服務和投訴處理的首問負責制度,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諮詢投訴。乘客因安全責任事故受到損害並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的,各地有關部門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三、規範經營行爲,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各地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定職責保持打擊非法營運高壓態勢,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公開曝光。各地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明碼標價等要求,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爲擾亂市場秩序;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價格行爲,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四、加強協同配合,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

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聯動,創新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數字監管、信用監管、行政執法、社會監督等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主動定期公開本地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許可發放情況,方便社會公衆查閱和監督。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向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系統實時傳輸有關網約車運營信息數據,確保數據傳輸質量。

五、強化底線思維,切實維護行業安全穩定

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業動態監測和風險研判,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加強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強化運營安全管理;合理制定或調整經營策略並提前研判評估,切實維護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各地交通運輸、電信、公安、網信等部門要督促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網絡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數據安全保護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泄露、損毀、丟失。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秘書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