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最新人事任免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鄭鋒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到退休年齡,鄭鋒提出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蕪湖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鄭鋒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王連祥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到退休年齡,王連祥提出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蕪湖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連祥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鄭鋒的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連祥的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天魁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吳秀麗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陳蓉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趙慧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強國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鳳爲武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成璨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閆勇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屠源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婕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魯丹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魯丹的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黃海龍的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