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最新人事任免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鄭鋒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到退休年齡,鄭鋒提出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蕪湖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鄭鋒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王連祥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到退休年齡,王連祥提出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蕪湖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連祥辭去蕪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鄭鋒的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連祥的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天魁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吳秀麗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陳蓉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趙慧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強國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3日蕪湖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鳳爲武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成璨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閆勇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屠源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婕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魯丹爲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魯丹的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黃海龍的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