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醫院管道間 八旬婦墜樓摔斷腿
高雄80歲石何姓老婦住院時跑到樓梯間、鑽入管道間墜樓,雙腿嚴重骨折,家屬怒告醫院求償683萬元。高雄地院認爲醫院未將管道維修門上鎖,判賠212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80歲石何姓老婦到國軍高雄總醫院動手術住院,因患有「譫妄症」及失智症,竟趁看護午睡直接跑出病房,跑到樓梯間、打開管道維修門鑽入,從3、4樓高度直接跌落地下1樓,造成雙腿嚴重骨折重傷,家屬怒告醫院求償683萬元。高雄地院認爲醫院未將管道維修門上鎖有責,判賠212萬元,可上訴。
該名老婦2021年3月在住處跌倒,右側股骨頸骨折,到國軍醫院開刀,住在4樓病房。該年3月28日下午老婦疑似「譫妄症」發作,不想住院,趁周姓女看護在陪睡牀熟睡時,獨自離開病房。
老婦推開防火門走到樓梯間,擅自打開3、4樓間的維修門,鑽進狹小空間,直接墜落至地下1樓,當場雙腿骨折。周女午睡醒來,發現老婦失蹤,立刻通報護理站聯絡家屬協尋,1個多小時後衆人在地下1樓管道間發現哀嚎的老婦。
手術搶救後老婦不良於行,終身無法再行走,只能仰賴輪椅行動。家屬認爲周女及醫院管理管道間的謝姓男子均失職,怒告相關人及院方,求償683萬元。
院方強調,維修門僅成年人腰部高,內部佈滿管線且有坑洞,非儲藏空間或有樓地板,一般人並不會隨意開啓進入。依照老婦當時護理紀錄,當時意識應該清楚、精神狀況良好,老婦也應負部分責任。
周女也說,自己24小時照護老婦,事發當天已連3天沒睡覺,老婦兒子還准許她適時休息。
法官認爲,國軍醫院、謝男需對維修門未上鎖負責,但老婦墜樓前曾經逐層試探出口,可見還有些許辨識能力,對意外也須負4成責任,最後判醫院、謝男需賠償家屬212萬元,周女無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