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重障者未通報 照服員罰3萬
曾男腦部病變後生活不能自理,家屬將他送往三重區某養護機構,10月中卻發現曾男身上多處傷口,曾男家屬憤而向機構理論,機構卻迴應「是曾男自殘造成,機構無畫面提供」。(曾男家屬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31歲曾姓男子腦部病變被家屬送到伊甸基金會所屬的愛悅養護中心,曾母10月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外力傷口,控訴中心虐待卻僅獲「兒子自傷」迴應,社會局介入調查發現劉姓照服員傷害,依法裁處照服員3萬元並公佈姓名,並對養護中心開罰10萬元。
曾母日前透過臉書社團表示,曾男過去是搬運工人,積勞成疾腦部病變後生活不能自理,將他送往三重愛悅養護中心,10月中卻發現兒子臉部瘀青、身上多處傷口,醫師告知傷口絕對是外力所致,但養護中心卻僅迴應「曾男自殘、無畫面提供」。
「一句道歉也沒有!」曾母怒批,投訴給臉書社團、媒體和社會局後,社會局開始介入調查,事隔1個月社會局確認有暴力行爲並開罰,但養護中心未向她和兒子道歉,還要求他們不要把事情鬧大,「根本是罔顧人命!」
養護中心表示,劉姓照服員是爲了排解衝突才誤傷曾男,已致上最深歉意,並依公司規定懲處員工,後續將加強專業訓練,避免相關情事再次發生。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徐綺櫻表示,劉姓照護員日前值班時,爲處理曾男與其他院民爭看電視衝突纔會誤傷曾男,導致曾男顴骨淤青,劉姓照服員事後未於工作日誌交待,涉嫌隱匿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