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開車撞癱臺電工程師 高中生爸媽連帶賠718萬
吳姓高中生無照駕駛汽車,在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漢民路口撞飛騎機車的蘇姓臺電工程師,造成重傷,高雄地院判賠718萬元。(翻攝高雄市交通局路口即時影像/郭良傑高雄傳真)
17歲吳姓高中生無照向友人借汽車開上路,因不懂駕駛規矩,在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漢民口撞上騎機車的蘇姓臺電工程師,害他重傷癱瘓1年多,無法繼續工作,蘇男提告求償8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吳姓高中生應負全責,父母是監護人須負連帶責任,判吳男與父母應賠償718萬元。
這件車禍發生在2022年4月3日深夜11時許,當時17歲吳姓少年開着向朋友借來的轎車上路,北往南行經小港區沿海一路、漢民路口,他未遵守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的駕駛規則,直接從沿海一路右轉漢民路,卻沒注意同向外側直行、由35歲蘇姓男子騎乘的機車,將蘇男直接撞飛,造成蘇男頭部重創、顱骨骨折、腦部水腦症、左側第三腦神經損傷,還引發類巴金森氏症傷害,造成永久性腦損傷並肢體無力,整整躺了1年半纔出院。
蘇男對吳姓少年、他的父母及出借車輛的林姓男子提告求償,他在車禍受傷後無法工作,也減損23%的勞動能力,臥牀1年多無薪水可領,加上140多萬元看護費及醫藥費、50萬元精神撫慰金等,一共求償800萬元。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肇事車輛車主林男證稱,他把車子借給陳姓友人,不知爲何會變成吳姓少年開車肇事,他並不知情,拒負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爲,林男未直接借車給肇事的吳姓少年,判他免賠,責任應由吳姓少年及他的父母承擔;審酌蘇男在臺電擔任工程師,年薪約90萬元,加上勞動力減損近400萬元,不能工作的損失、醫療費、看護費及撫慰金等,判吳姓少年及其父母應賠償7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