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張淑娟涉緋聞遭起訴 周玉蔻出庭不認罪

誣指張淑娟涉緋聞遭起訴周玉蔻(左)出庭不認罪(林偉信攝)

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去年爆料,前中華民國小姐冠軍張淑娟和蔣萬安市長父親蔣孝嚴過從甚密,甚至點名她就是當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張女提告後,檢方將周、蔡依刑法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26日開庭,周女不認罪,聲請傳喚張的高中同學戴芝蕙到庭作證,但蔡女則認罪,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周女不認罪辯稱,是因在餐會聽到張的高中同學戴芝蕙提及過往之事,所以纔會在電視節目講出來,法官問有沒有向張女求證,她與蔡玉真都回稱,沒有向張女求證,法官表示將「暫訂」明年2月27日傳喚戴女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但將由合議庭評議後再做最後的確定。

北院之前開庭時,周女說要在法庭上跟張女道歉,因爲張女另提20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她希望法官安排調解、和解,不過,她說自己沒有故意、否認犯罪;蔡玉真則是認罪,說自己因此事自責1年多,也希望與張女調解。

聽到周女的答辯,張淑娟氣憤地說,周女否認犯罪,但她知道事實真相卻還說謊,這樣如何坐下來調解,一個殺人的人都可以說自己無罪如何調解;法官說,周跟蔡都在法庭公開道歉了,是否大家願意調解。

但張女說,周女對她的傷害不是一天,是一直持續,如果輕輕放下原諒週會有下一個受害者,要讓周付出代價;周女做假新聞太惡劣,其惡性重大,沒有調解的意願,請求法官重判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