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開庭再酸貪汙未遂6500萬美元 陳時中怒批吳「惡意汙衊」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政論節目說「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傳喚陳時中行當事人訊問;吳子嘉庭末「酸」陳時中是貪污未遂犯,採購價差6500萬元,陳時中則迴應是「惡意污衊」。

陳時中庭後受訪指出,防疫團隊非常辛苦,每一步都戰戰兢兢在努力,卻被惡意拼湊的言論來污衊是「貪污犯」、「A了一億美元」、「貪污未遂犯」、「不要臉」,對團隊心神打擊非常大,對他的名譽、人格權造成極大傷害。

陳時中表示,況且今天庭上也說過,幾個拼湊證據,其實吳子嘉能夠清楚分辨是不相干的,卻沒有盡查證義務或在邏輯清楚的情況下確信爲真實,只是爲了譁衆取寵惡意傷害,而說出這樣的言論來,希望法院能夠明察,「還我們清白」。

媒體問及吳子嘉開庭時「酸」他貪污未遂6500萬美元,陳時中表示,大家都知道購買東西數量與時程很重要,郭臺銘是以購買1500萬劑談價碼,而非500萬劑,數量差距大;另政府與BNT總公司洽談是訂3月供應,而郭臺銘是9月供應,時間上也差很多。

他說,那時候若說一劑50美元、一月供應,他也願意買,3月與9月是不同的概念,數量500萬劑、1500萬劑也差很多;再者,買貴跟貪污未遂是不同,任何人買貴了被說是貪污,邏輯上講不通,完全是惡意污衊。

吳子嘉5月20日在直播節目中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污了近30億臺幣」、「陳時中是貪污犯」、「這種錢你也敢A?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陳時中主張吳子嘉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人格權,要求賠償1000萬元。

吳子嘉曾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陳時中(圖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記者曾原信/攝影

陳時中。記者林孟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