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鐵站內用單反相機拍照被要求先報備,運營方迴應可拍攝情況

近日,有網友詢問西安地鐵站內是否允許使用單反相機拍照。對此,西安軌交集團運營分公司回覆稱,在不影響運營安全和其他乘客、拍攝內容在不涉及商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乘客可進行日常拍攝。

4月1日,網友在西部網“民生熱線”留言稱,其在西安地鐵大唐西市站內使用單反相機拍照留念時,被保安阻止並聲稱“拍照需提前向車控室報備,不可以亂拍”。此前,其在渭河南站也因使用單反相機拍照被阻止,但聲稱“需要向西安地鐵黨委宣傳部報備”。

該網友因此詢問:“遊客是否允許在地鐵站內使用單反相機拍照留念?”

4月18日,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回覆表示,4月2日接到網上輿情調查函,立刻對此事進行調查。

回覆中稱,根據《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四十六條(七)“禁止擅自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拍攝影視作品或者派發物品、進行廣告宣傳、從事銷售等非營運活動”相關規定,在不影響運營安全和其他乘客、拍攝內容在不涉及商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的情況下,乘客可進行日常拍攝。同時,由於地鐵車站及列車車廂屬於人員密集區域,爲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工作人員會對拍攝目的、拍攝用途進行問詢瞭解,確保站內運營秩序平穩有序。

該公司表示,將進一步提升人員服務意識,努力爲市民乘客提供更加舒適、便捷的乘車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