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裔塗鴉客侵入捷運噴漆 警通知6人到案依法裁罰
塗鴉客侵入2樓高的捷運劍潭站機房屋頂噴漆塗鴉。塗鴉客(白衣)0-1:40秒進入站體管制區至右邊建物噴漆塗鴉;1:41-2:43秒至左邊建物噴漆塗鴉。(翻攝畫面)
塗鴉客18日深夜侵入噴漆塗鴉。(翻攝畫面)
臺北捷運劍潭站機房屋頂,今年2月16日、18日遭人侵入並以噴漆塗鴉,導致搭乘捷運的旅客從高處見到「不雅風景」,捷運局擔心造成羣體效應轉報捷運警察隊,捷警獲報後沿途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查出2組共6人進入站體管制區對建築物噴漆,其中1人則是40歲的西班牙裔男子,訊後依違反大衆捷運法裁罰。
警方表示,塗鴉客以噴漆等物質破壞捷運站體及其附屬設施行爲,根據大衆捷運法第44條第2項,「非大衆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衆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衆通行之處所」,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衆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捷警將對此類破壞公共運輸設施行爲全力查察防制,維護捷運旅客乘車環境,同時呼籲民衆應在合法處所揮灑創作,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