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印發定日6.8級地震抗震救災捐贈物資管理辦法
據新華社拉薩1月10日電 10日,西藏自治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印發定日6.8級地震抗震救災捐贈物資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抗震救災捐贈物資接收管理、調配使用和監督工作。
捐贈物資接收管理方面,規定各黨政機關、行業部門接收的各省市對口部門捐贈物資,統一由自治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物資保障組(西藏自治區民政廳)對接彙總,並通報日喀則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物資直接引導送至日喀則市。
捐贈物資調配使用方面,日喀則市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做好捐贈物資接收、登記、分配、調運等工作,確保捐贈物資嚴格規範使用。同時,在公路、火車站、機場等地接收物資後,根據受災縣、鄉需求直接安排運達災區一線,原則上避免倒裝倒運。自治區交通運輸、郵政等部門負責捐贈物資運輸工作,公安機關負責保障沿途交通暢通。
在捐贈物資的監督方面,辦法規定由自治區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和自治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對捐贈物資接收管理、調配使用各環節的監督管理,跟蹤檢查捐贈物資行爲,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杜絕貪污、挪用、倒賣、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等問題發生。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