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冰竟血便 高雄知名冰店出包

黃姓女網友在PTT爆料12日到高雄苓雅區的知名冰店購買八寶冰,沒想到食用後家人竟集體不舒服,13個人中11個人中都出現腸胃不適症狀,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前往稽查。(高市衛生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黃姓女子12日到高雄市某知名冰店購買八寶冰,沒想到一家13口食用後,有11人腸胃不適,小兒子甚至血便;黃女在PTT上發文後,有人說小孩也因此腎衰竭住進加護病房。衛生局稽查發現,該店冰品含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等,已責令停業1周並確實改善,若確定爲食物中毒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送辦。冰店老闆17日出面表示「我也吃到拉肚子」,懷疑是冰塊出問題。

黃女說,12日晚間去知名冰店外帶7、8碗八寶冰,半夜家人陸續腸胃不適、發燒,小兒子更血便,至今4天無法吃飯,1個晚上拉肚子數十次。黃女發文後,有5、6人聯繫黃女,有人說自己兒子也因吃同店冰品,腎衰竭住加護病房;高雄某醫院也證實收治1位腎衰竭患者,疑因吃冰所致。

店家昨強調不清楚感染源,認爲問題在進貨的冰廠,但會對不適的顧客負起責任,且願接受相關處置。

衛生局表示,13日至17日陸續接獲醫院通報民衆吃冰後身體不適、疑似食物中毒,累計11人就醫,其中4人持續腹瀉等症狀收治住院,目前症狀已緩解,但尚有2人住院。

衛生局說,14日赴店家抽驗八寶冰、刨冰、清冰等食材及器具,在八寶冰中驗出沙門氏桿菌陽性、金黃色葡萄球菌(菌量未超標)、大腸桿菌等;已採集3名廚工及8名個案檢體,若檢出病原性微生物認定爲食品中毒,將依違反《食安法》送辦,可處6萬元以上罰鍰。衛生局稽查發現,店家地板破損、髒亂、垃圾桶未加蓋、未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紀錄等多項缺失,已責令停業1周並確實改善;若未改善將命歇業或停業,並處6萬元以上罰鍰。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腸胃內科醫師張景翔指出,沙門氏菌感染是常見食物中毒原因,常經被污染的肉類、雞蛋、乳製品和豆餡傳播,誤食後8到72小時內出現下痢、噁心嘔吐、高燒和腹痛等症狀。多數患者只需補充水分和支持療法可在2到3天內逐漸康復,部分虛弱患者得經醫師評估後使用抗生素減少菌血症或腸道外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