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三讀! 《公投法》先二讀通過18歲以上可投票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二讀《公投法》。(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公投法》修正案邁向最後階段!因朝野黨團仍有7條條文未達共識,立法院8日僅先二讀有共識的《公投法》修正條文,預計下週二表決後三讀。

根據二讀條文,公投年齡下修爲18歲以上即可投票中選會指出,約可增加60萬投票公民;另外,對確定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公民或立法院提出公投案,直接由主管機關全國公投由中選會、地方公投由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覈即可。

至於朝野還未有共識的,包含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法》、兩岸間政治協議是否應先交付公投,全國性公投項目、提案、成案、通過門檻下修等。

原本初審通過條文已確定,提案僅需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萬分之1、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總額4分之1後,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爲通過,但在野黨仍有意見國民黨團則表示,下週會提「終極版本」,除了確定門檻外,會再加提不在籍投票,因此全數待下週再直接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