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製造業企業再獲政策禮包:允許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每經記者:李彪 每經實習記者:石雨昕 每經編輯:陳旭

9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製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先進製造業企業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併計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納稅人,可以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相比之下,此次《公告》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並強調先進製造業企業同時符合多項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可以擇優選擇適用。

爲先進製造業企業減輕稅負

《公告》明確,先進製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5%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政策層面通過加計抵減的稅收舉措可以達到間接降低先進製造業企業稅負的效果,能有效減少相關企業生產成本。這有利於提高我國先進製造業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推動我國先進製造業的發展。

施正文表示,這一新的優惠政策其實是考慮到了先進製造業企業當前短期面臨的經濟下行不利因素,並與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長期目標相結合。

此外,《公告》要求,先進製造業企業應單獨覈算加計抵減額的計提、抵減、調減、結餘等變動情況。騙取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或虛增加計抵減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公告》強調,先進製造業企業同時符合多項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可以擇優選擇適用,但在同一期間不得疊加適用。

助推先進製造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近日,爲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提出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與此同時,爲鼓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科技進步,財政部、商務部和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研發機構採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繼續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審議通過關於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集羣的意見時指出,發展先進製造業集羣,是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於形成協同創新、人才集聚、降本增效等規模效應和競爭優勢。

會議強調,要把發展先進製造業集羣擺到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全國一盤棋,引導各地發揮比較優勢,在專業化、差異化、特色化上下功夫,做到有所爲、有所不爲。要統籌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壯大,促進技術創新和轉化應用,推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壯大優質企業羣體,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施正文表示,我國是製造業大國,製造業是我國實體經濟的核心。先進製造業企業既是製造業企業,也屬於高新技術企業,是振興製造業支持的重點。通過降低企業增值稅稅負,可以增強企業發展的活力,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助推建設製造業強國,促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