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捷英勇「口罩伯」致敬 但見義勇爲者法律保障在哪?

● 陳擷安/科技集團法務

近年來,隨着社會變遷和精神健康問題的日益嚴重,大衆運輸環境中的暴力事件頻頻發生。臺北捷運最近發生的「持刀砍人事件」,讓人們深刻意識到公共交通系統中的安全威脅。

本次事件中,一名女性乘客因幻聽而持刀攻擊無辜學生,然而在此危急時刻,一位乘客「見義勇爲」挺身而出,制止了攻擊者的暴力行爲,保障了乘客的安全。然而,這樣的見義勇爲行爲能否得到法律保障?乘客在危急時刻自衛或協助他人的行爲,究竟如何受到保護?這些問題凸顯臺灣法律面對公共場所突發事件時的挑戰與不足。

「緊急避難」條款 對行爲比例性有嚴格限制

《刑法》第24條所規定的「緊急避難」條款,爲當事人在緊急情況下爲了保護自身或他人而採取的合理範圍內的行爲,提供免責保障。此條款強調若行爲在急迫危害下進行且未超出必要範圍,便不構成犯罪,藉此鼓勵公民在面臨危險時勇於保護自己和他人。然而,該規範要求「避難行爲不得超過必要程度」,對行爲的比例性有嚴格限制。因此,在突發危機中,見義勇爲行爲若被判定超過必要防衛範圍,可能導致見義勇爲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無疑增加了見義勇爲行動的風險。

相較之下,其他國家如美國爲見義勇爲行爲提供了更具體的法律保障。美國「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或稱「無償施救者保護法」(Volunteer Protection Law),此類法律鼓勵公民在緊急情況下向他人提供救助,併爲自願協助者提供法律保護,免於因援助行爲而被追究責任。此種法律架構不僅保護了救助者的合法權益,更能鼓勵更多人挺身而出,形成良性循環,有助於社會互助氛圍的建立。反觀臺灣,見義勇爲者的法律保障則相對不足,僅依賴「緊急避難」或「正當防衛」的條款,但缺乏具體的保護機制,使得見義勇爲者可能因善意行爲而面臨法律風險,進而打擊民衆在公共場域挺身救人的信心。

▼臺灣見義勇爲者的法律保障則相對不足,僅依賴「緊急避難」或「正當防衛」的條款,但缺乏具體保護機制,使得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圖/chienchien86授權提供)

「正當防衛」規定 不符比例原則恐遭遇法律風險

此外,臺灣的《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規定,在當事人或他人遭遇生命、身體威脅時,若行爲符合比例原則,可進行正當防衛。然而,該條款的適用條件也相對嚴格,只能用於危害即將發生的情境,且需符合合理必要的防衛範圍。因此,「口罩伯」的英勇制止行爲若造成攻擊者受傷,則可能會因防衛過當而被追究責任,特別是當行爲不符合比例原則時,見義勇爲者可能會因自身行爲而遭遇法律風險。

基於以上考量,如何進一步保障公共交通工具中的安全已成爲重要議題。臺灣在立法上或可參考美國的「好撒瑪利亞人法」,對合理範圍內救助行爲提供明確的法律豁免,減少見義勇爲者的法律負擔,促使更多民衆在危急情況下願意援手相助。此外,捷運公司和政府部門也應加強安全設備,提升公共運輸場域的防護,例如增設緊急求救按鈕、加強保全巡邏,並進行安全教育,提升乘客在突發危機中的應變能力。

「見義勇爲」是社會中極具價值的勇氣展現與責任心的體現,臺灣應積極考量引入更具保障性的法律機制,以保護這些勇於伸出援手的人士。透過對見義勇爲者的法律保護和強化公共運輸空間的安全防護,將能建立更加安全、互助的社會氛圍,讓每位乘客都能在大衆運輸環境中安心搭乘。

▼中捷日前持刀傷人案震驚社會,27歲許姓長髮哥奮力抵抗被封爲英雄。(圖/左圖爲翻攝畫面、右圖民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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