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打擊電詐一樣打擊坑老騙局

又是一年重陽節。重陽節是表達愛老敬老的日子。而這些年,隨着信息社會的發展,老年人的權益保護問題愈發凸顯。保健、理財、婚戀等處處埋“坑”,讓老年人防不勝防。近期新京報推出的多篇調查報道,直指在信息高度不對稱的背景下,老年人在各種騙局面前失去招架之力,輕易就被“收割”。

如何打擊和防範坑老騙局,的確是一個難題。老年人手上有點餘錢,對信息社會不熟悉,防騙意識弱,這都容易讓他們成爲騙子“砧板上的魚肉”。而老齡化社會,保護銀齡人羣的權益是應當且必須爲之的事。基於此前我國在打擊電信詐騙方面積累的成功經驗,不妨像打擊電詐一樣打擊坑老騙局,形成人人喊打之勢。

電詐一度成爲社會的毒瘤,很多人因此搞得人財兩空。爲防止電詐繼續爲禍更多家庭,近年來國家採取了高壓態勢予以嚴厲打擊,不僅出臺了專門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去年還通過跨國行動,逮捕了一批潛藏在境外的電詐分子,成效顯著。

簡單類比電詐與坑老騙局可能不是那麼恰當,但鑑於兩者都有嚴重侵害公民權益的違法犯罪性質,以及作案手法與組織形式上的相似性,從打擊電詐中求解一些防止坑老騙局的思路,並非不切實際地亂開藥方。

這首先意在傳達一種“零容忍”的態度。電詐猛於虎,各種坑老騙局與套路又何嘗不是?

此前新華社的一篇報道顯示,在江蘇省多家法院集中宣判的5起養老詐騙犯罪案件中,詐騙分子涉案金額近20億元,被騙老年人1500餘名,平均每人被騙133萬餘元。不少老人不僅被榨乾了養老錢,還導致了嚴重的家庭矛盾。

可以說,每一起坑老騙局都是一個老人、一個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對此,當然不能將其視爲一個普通的社會問題,背後更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應該置於法治社會的全局性視角進行統籌治理。

現實中,坑老騙局涉及種類多而繁雜,在違法犯罪形式上不像電信詐騙那麼維度單一。但《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中的一些懲治思路卻是可以借鑑的。

比如,針對涉罪的坑老騙局被告人,定罪量刑時可以考慮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範圍,更加註重依法適用財產刑,加大經濟上的懲罰力度,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的能力。同時,對於不構成犯罪的違法人員,也要做好行政法與民法的銜接,最大限度壓縮法律空白,讓每一個坑老的違法犯罪人員都能得到應有處罰,以形成真正威懾力。

在治理電信詐騙實踐中,我國政府還形成了跨部門協作的成熟機制。這包括公安、市監、民政、金融監管等多個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行動。

但此前媒體報道顯示,一些打擊坑老騙局的案例中,部門之間還存在合作不夠緊密、信息共享不夠順暢的情況。提升坑老騙局的打擊效率,顯然還需要不同部門強化會商協作,形成治理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爲了科普電信詐騙知識,提升全民反詐警惕性,公安部刑偵局還打造上線了反詐App,幫用戶預警詐騙信息,快速舉報詐騙內容。

而面對網絡時代的信息鴻溝,老年人也同樣需要一款專門針對各種坑老騙局的App,或者專門的普法通道,通過有關部門的推廣與輔導,成爲老年人的“防坑利器”。

幫老年人遠離詐騙陷阱,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就是助力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確保每一個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所以,像打擊電詐一樣打擊坑老騙局,這樣的決心和力度,應當成爲職能部門的執法追求,以及全社會的法治理想。

畢竟,社會本就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打擊坑老騙局,也是爲了讓每一個人在老去的時候,能夠擁有穩穩的安全感。

編輯/徐秋穎 校對/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