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大法官要「過三關」道路崎嶇 姚立明:不覺得在酬庸
立法院10日進行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資格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日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人事案。姚立明表示,要擔任大法官需要符合司法院規定,經過一定程序後還要立院同意,過程崎嶇,不覺得是在酬庸。此外,他也說,賴清德任內不可能宣佈戒嚴。
吳宗憲質詢時指出,翻看姚立明過去說法,他曾主張朝內閣制方向修憲,也提到連任總統8年任期間,只需要被檢驗一次,是有權無責。是否能解讀他支持要有足夠制衡總統機制?姚立明肯定,是,目前沒有對總統問責機制,應修改。
吳宗憲說,其實一個全民總統應該要想辦法約束自己,不讓自己權力被濫用,但用了輔選大將當大法官,不就是自身權力濫用?
姚立明反駁,提名要符合司法院規定,經過一定程序,最後還要大院同意,有三關要過,尤其立院沒有多數跟總統相同政黨,如此崎嶇的路,不覺得在酬庸,且應該有更多職務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吳宗憲續以國會改革法案提到,憲法法庭判決將國會調查權的狼牙棒變仙女棒,與姚立明過去主張不同,未來若擔任大法官,是否會依照他的理想做出新的判決推翻?
姚立明回覆,大法官不能修憲,他也認爲現在是超級大總統制,可是他不能修憲,必須按照現行去解釋憲法,他贊成國會調查權。可是要先區分司法、行政調查權,國會調查權也有585解釋肯定,每個調查權互相有界限。
吳宗憲也提到,韓國本次戒嚴迅速解嚴是因爲其國會能主動集會否決,以他認識的賴清德,是否可能宣佈戒嚴?姚立明強調,不可能,也同意修法成韓國製度,可以修改戒嚴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