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

人民網香港12月19日電(記者陳然)香港特區政府19日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新計劃下,申請人須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並投資獲許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等3類獲許投資資產。

香港特區政府當日舉行記者會介紹,新計劃將接受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的申請。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內,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以及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該投資組合將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投資與香港有關聯的公司或項目,以支持創科行業和其他有助於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

香港特區政府於2003年10月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後於2015年1月暫停。在2023/2024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特區政府公佈引入新計劃,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並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發掘多元投資機會。

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計劃將有助於增強香港在資產及財富管理等方面的發展優勢,併爲相關業界服務鏈各環節帶來更多商機和高質量就業機會。

新計劃下,香港投資推廣署將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淨資產及投資要求,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特區政府希望在2024年年中正式推出新計劃和接受申請。

責編:李冉、陳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