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瑞銀前聯席董事林忠耀重投業界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瑞銀集團(UBS)前聯席董事林忠耀重投業界,原因是林被判刑事罪名成立,促使香港證監會認爲他並非獲發牌或註冊以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
原訟法庭在2023年11月7日裁定林兩項盜竊罪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爲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罪名成立,判處其監禁七年。
法庭裁定,於2020年3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林在負責監督UBS一個項目以便向在過往交易中被多收費用的客戶進行賠償時,利用了接達UBS系統的權限,竄改項目下的正確收款人資料,及向其個人帳戶或爲其一己私利轉帳至少46筆款項,涉及合共1,875,030.64美元。
法庭亦裁定,於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多個由林控制的銀行帳戶曾收到來自UBS及其他來源的現金存款,當中相當大部分的款項在短時間內被轉走,而相關款項均與林從UBS竊取的款項有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