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挽回感情! 潛房間呆望捏臀嚇醒熟睡妻 消防員下場慘
消防員潛房間呆望捏臀,當場嚇醒熟睡妻,下場慘了。(達志影像)
在機場擔任消防員的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妻子並聲請保護令,但消防員爲挽回感情,除找人遠赴馬祖跟監錄影妻子與男性友人互動外,甚至在凌晨闖進妻子房內,駐足牀前凝視妻子許久,將妻子嚇醒,還偷摸她屁股泄慾。妻子受不了報警提告。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家暴法》、《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消防員。
起訴指出,男子爲機場消防隊人員,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雖尚未離婚,但2人自2021年底起即分牀,沒有實質夫妻關係,去年12月8日妻子向臺北地院聲請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獲准,要求丈夫不得對她實施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及不得爲騷擾行爲。
去年12月20日,消防員在2人住處附近,看見妻子騎車搭載2人所生的小孩以及王姓男子,即趨前追問王男爲何與他妻子一同返家,過程中並以手機錄影,對妻子進行騷擾行爲。
消防員得知王男在馬祖當兵,而妻子又於去年12月30日、31日搭機到馬祖,醋勁大發,找人尾隨妻子到馬祖,將王男及妻子互動情形拍照及錄影。
今年1月3日凌晨3時,消防員闖進妻子房間,駐足於妻子牀前對她凝視許久,把妻子嚇醒,另消防員自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1月3日,先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多則他與妻子昔日出遊照片或想挽回妻子等訊息,卻馬上收回訊息。
今年1月19日,消防員趁妻子不注意,偷摸她屁股3次,妻子報警後,2人開始分居,2月1日至8日消防員傳訊給妻子「你要幹嘛我都知道」、「不要又在幼兒園等開門」,甚至跑到幼兒園窺視妻子去接小孩,妻子忍無可忍,報警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罪、《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起訴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