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源投資及實控人孔洪飈被警示

中新經緯6月14日電 浙江證監局網站14日發佈的行政監管措施顯示,杭州湘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湘源投資”)及實控人孔洪飈被警示。

具體來看,據浙江證監局發佈的《關於對杭州湘源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湘源投資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未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存在以下行爲:

一、委託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從事資金募集活動;

二、管理的部分產品存在觸及預警線、止損線後,在未按合同約定取得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有關取消預警線和止損線的書面材料前即進行交易。

浙江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湘源投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浙江證監局發佈的《關於對孔洪飈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孔洪飈作爲湘源投資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公司決策、運營、管理等,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湘源投資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孔洪飈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湘源投資成立於2013年3月20日,實繳資本1000.00萬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