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丈夫公司買紅酒涉貪? 前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罪嫌不足簽結
臺北地檢署
前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涉貪,臺北地檢署7日起訴,另陳女涉嫌不實使用及覈銷首長特別費,向她丈夫所創辦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以色列品牌紅酒,金額3萬4650元部分,檢察官認爲犯罪嫌疑不足,另予簽結。
檢調調查,陳女2021年以首長特支費向丈夫所創辦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作爲贈與社團及員工尾牙慰問摸彩的禮品,2筆金額分別爲1萬5750元、1萬8900元。
去年4月,臺北市議員要求陳女在市議會民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陳女坦言有2筆先生所創辦的異象國際公司單據,超出1萬元額度,用來購買紅酒,做爲禮品贈與社團及員工尾牙慰問摸彩,因2筆共超過1萬4650元,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她已依規定繳交罰款。
當時陳女強調,特支費在1萬元以內,可以向任何人購買商品,包括家人,只要單筆在1萬元以內,且每年有10萬元的額度,這是法律明文規定,並稱會向異象公司購買紅酒「是因專利跟唯一」。
陳女並在臉書發文解釋,丈夫自揹負家族負債後,也只是個受僱勞工。而特支費明定可以向任何人購買商品,只要單筆金額在1萬元額度內。但她仍對於超出1萬塊額度購買尾牙商品,向社會大衆道歉。
北檢去年7月曾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陳女住處2地點,約談陳女到案,北檢今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陳女。另陳女向丈夫公司買紅酒部分則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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