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筏勾釣線遭丟石頭 船主持刀嗆「砍死你」害釣客落海溺斃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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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4年前在臺南市海邊港口與黃姓釣客起衝突,他持菜刀揮舞嗆聲「砍死」,但因重心不穩跌倒,他起身後繼續持刀脅迫致黃男失足落海死亡。一審及二審依恐嚇等罪輕判,遭撤銷發回後,臺南高分院改依殺人罪判刑11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最高法院認爲,洪男在殺人行爲過程中對被害人恫稱要把你砍死等語,是殺人實害發生前之危險行爲,他持刀揮砍被害人已構成殺人罪,洪男否認原判決已認定的殺人事實,不能爲上訴第三審之合法理由,駁回洪男的上訴,依殺人罪判處11年徒刑。

以捕魚爲業的洪男,2017年1月5日晚上駕駛膠筏出港,準備採收魚苗,他駕駛的膠筏不慎勾到黃男的釣魚線,黃因此心生不悅,便手持石塊投向洪的膠筏並稱「我們在這邊釣魚,沒看到嗎?」,洪回說:「這裡是釣魚的地方嗎?」,2人便起口角衝突。

隨後,洪男從機車置物箱內拿出一把菜刀衝向黃,對其恫稱「我要把你砍死!」,但洪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黃閃身躲過未被洪砍到,洪自地上爬起後又繼續朝向黃揮舞菜刀,黃不慎失足落海,洪見黃落海下沈後逕自離去,經救難人員多日打撈搜救才尋獲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