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又變貴!北市公運處:逾7年未調整 春節運價算法曝光

北北基小黃起跳價85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新北、基隆計程車起跳費率漲價,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自明年4月1日零時起,大臺北地區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計費基準爲起程運價1.25公里85元;另夜間11時至翌晨6時爲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即起程運價1.25公里105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爲準。春節運價則爲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3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30元。

公運處說明,依據「公路法」第42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11條之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2年檢討一次;現行計程車費率繫於2015年10月1日覈定實施,迄今已逾7年未予調整,爲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包括司機薪資、燃油、車輛折舊及維修等、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及消費者接受程度等,本次調整後之計程運價起程由70元調整爲85元,里程維持1.25公里,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爲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80秒5元調整爲每60秒5元,其餘運價項目不變。

至於春節加成運價覈定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3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30元,並於明年春節開始實施,實施期間爲明年1月17日至1月29日,共13日;而颱風豪雨假考量政策系不鼓勵民衆外出及衍生大臺北地區倘未同步停班課情形爭議,故審定不採行。

公運處指出,本次運價調整涉及計程車計費表修改作業,因此設定於明年4月1日(星期六)零時起施行啓動新運價收費;若未在明年4月1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之計程車,則仍須舊運價收費。

公運處提醒,民衆在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上有任何疑問可向該處洽詢,或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另外也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儘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照表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