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童未交作業 安親班老師失控毆打成傷

僅因小六女童未交作業,安親班老師竟失控毆打成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雲林縣麥寮鄉一名媽媽,今(28日)在臉書社羣貼文控訴,其小六女兒被安親班的英文老師體罰,從手腕到手掌、大拇指指甲都腫脹瘀青,屁股也被打到瘀青。打人的蔡姓老師後來也貼文致歉強調他發現孩子受傷後,立刻幫擦藥膏、冰敷、包紮,一切都是他個人行爲,與補習班無關。

該名家長貼出蔡姓老師寫的簡訊說,其女兒這2周欠繳作業,上週對她口頭嚴厲警告,最近一次上課才知道她的英文考卷都是上課前才寫。因爲前幾次缺課加上考卷沒寫完,學生又不約時間補課,當下連續修理她,未注意到她的手已經很腫脹。

該名老師表示,下課後立馬簡單處理,即擦藥膏及冰敷、冰敷,課後有意識到下手太重,但直到家長晚上下班才通知。

家長表示,她自己都沒有這樣打過孩子,手打到受傷了改打屁股,都瘀青了,到底是要使大多力纔會把孩子的手指也打到瘀青,老師是不是應該去看心理醫師。

蔡姓老師今也在社羣「我是麥寮人」貼文道歉表示,他對受傷的孩子及親朋好友致歉,他做出管教失當的不良示範,即便小孩上課時在怎樣不乖、不聽話,都不該體罰學生,造成孩子受傷。

他強調,事發當下補習班的其他老師並不知情,一切都是他處理過當的結果,他沒有要規避責任,願意接受應當之責,並配合家長處理後續事宜。

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家長已帶孩子前往醫院驗傷,教育處下午將會同社會處人員前往處理,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處理。

邱孝文說,該補習班是合法立案,先前無相關不良紀錄,教育處將與社會處進行調查及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如行爲屬實將解聘,會再通報全國各縣市,不得讓該名教師到補習班任教,而此案補習班目前尚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將會依規定向補習班裁罰。

社會處表示,蔡姓老師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等行爲,將依第97條規定,處以6萬至60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