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囊旅館驚魂!惡男潛入掏鳥蹭正妹屁屁喊「陪妳過夜」
膠囊旅館驚魂!惡男潛入掏鳥蹭正妹屁屁喊「陪妳過夜」。(達志影像)
一名正妹小美投訴新北膠囊旅館,睡到一半時,突然發現有一名男子黃姓鑽入,謊稱要找女友,接着強躺在她身旁問「我想陪妳到早上」,然後伸出鹹豬手摸胸,並用下體磨蹭小美臀部,小梅嚇得立刻報警,一審黃男辯稱「是來找女朋友」,但法官發現發她有性侵前科搶剛出獄不滿5年,加重判黃男4年6月徒刑;黃不服上訴,辯稱自己只是想偷東西,不小心碰到小美,立刻遭到法官駁回。
根據判決書,被害女子小美控訴,她在109年8月25日凌晨4時許投宿新北一家膠囊旅館女宿,突然有一名男子進入艙房內說要找女朋友,但是卻爬上她的牀躺在旁邊,提議在艙房內陪她到早上再離開,當場遭到她拒絕。
接着男方就摸她胸部,搖頭拒絕,之後他的左手就過來開始觸摸伊的胸部,她嚇得轉身側躺,未料對方又用下體摩擦她的臀部約5至10秒,後來男方又再一次提出能在艙房待到早上再載她到車站,小美當場拒絕,於是氣得開燈要像房務人員舉發,並打電話向警方報案。
黃男開庭時坦承有進入膠囊艙房內,但否認有何強制猥褻之犯行,還辯稱沒有用手摸女方胸部,也沒有用生殖器摩擦她,就算有真的亂摸她,隔壁膠囊旅館都有住客,女方爲何不大叫反抗,且他還向女方說「對不起若有侵犯到你的話我道歉」,他道歉是因爲進去人家地方不禮貌,如果有侵犯,女方身上應該有伊的DNA,法院應該要有這些證據。
法官審理認定,黃男曾犯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案,在執行完畢5年內又再犯,因此加重其刑,一審判有期徒刑4年6月。黃男不服上訴,承認他目的只爲了「偷東西」,因膠囊旅館空間小纔不小心碰到小美。二審法官認爲,證人與事證等皆無瑕疵,原審判決與量刑均無違誤,不採信黃男辯詞,予以駁回,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