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收到特殊的成人禮
本報訊(記者史雋 通訊員鄭佩娜)“從未想過,我還能受到表揚。”近日,剛滿18歲的小王(化名)在浙江省樂清市檢察院檢察官以及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建設促進會工作人員的注視下,接過了“助人爲樂”獎盃。此時此刻的關注和鼓勵,成爲送給他的一份特殊成人禮。
2024年10月,參與打羣架的小王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移送至樂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當時我只想着爲朋友撐腰,太沖動了。”小王告訴檢察官。
面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懲罰不是最終目的,教育矯治纔是關鍵。透過案卷,檢察官發現了小王的是非觀存在偏差,經過社會調查和家訪,也發現了小王的父母雖然深愛兒子,但常對其採用簡單粗暴的教育方法。
爲精準幫教小王,檢察官與社工成立幫教小組,爲其量身定製幫教方案,同時責令其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改進教育方式,修復親子關係。經過心理疏導和教育,小王慢慢學會分辨義氣與違法的邊界,增強了法治意識。
考慮到小王作案時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初犯等情節,具備監護幫教條件,2024年10月,樂清市檢察院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設置六個月考驗期限。
令人欣慰的是,小王在考驗期內不僅遵守幫教考察規定,還做了好事。“那天我和朋友下夜班,正好看到車禍導致有棵大樹着火,就趕緊去滅火。”小王與檢察官分享道。
“雖曾在人生旅途中迷路,但你做到了迷途知返,要將這份熱忱和善良保持下去,讓青春在努力奮鬥中綻放。”在這場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儀式上,檢察官送給小王的寄語滿懷殷切期望。(檢察日報 史雋 鄭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