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充電樁,裝“樁”連民生

近年來,隨着小區居民購置新能源汽車數量的激增以及購置需求的逐漸上升,石化街道轄區內多數小區“停車難”與“充電難”問題交織。

爲進一步解決羣衆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石化街道三村居民區黨總支、合浦居民區黨總支及東泉居民區黨總支主動發揮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安裝共享充電樁工作,與業委會、物 業緊密聯繫轄區實際,通過積極調查研究,聯合第三方對石化一村、二村、三村、十一村、十五村、東泉一村等6個小區實地查看選址、確定方案,目前6個小區已全部完成共享充電樁建設,5個小區已投入使用,通過“以點帶面”的形式來滿足 小區居民的充電需求。

合浦居民區

三村居民區

東泉居民區

羣衆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三村居民區、合浦居民區34座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已正式投入使用。嶄新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整齊排列,旁邊還配有充電操作注意事項,居民可以直接掃碼爲新能源汽車充電,方便快捷,贏得了居民們的一致好評。

增設智能充電樁的舉措從源頭上有效緩解了小區內部新能源汽車充電難問題,遏制了“飛樓入戶充電”等不規範充電帶來的安全隱患,爲居民營造安全、有序、舒適的居住環境,讓小區居民看在眼裡、“贊”在心裡。下階段,石化街道將在市、區兩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爲民辦實事項目工作要求,積極申報共享充電樁示範小區,合理利用有效資源,爲居民解難題、辦實事,攻克充電樁供需不平衡的難題,打通社區充電“最後一公里”,提升社區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以下內容節選自

《 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發展扶持辦法》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範圍內建設運營的充換電設施(以下簡稱充電設施)、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充電企業)、 支持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和改造的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電動汽車銷售(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下同)企業(以下簡稱汽車廠商)。

【支持方式和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充電設施以及支持充電設施建設與使用的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電動出租車駕駛員、市級平臺等給予財政資金補貼。補貼資金在國家充電設施建設獎勵資金和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直流充電或充放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設備補貼】

1、 支持共享充電示範小區建設。 示範小區包括A類示範小區和B類示範小區。 A類 指利用小區自有車位新建共享充電設施的小區,原則上應是2005年前建成的小區,需符合三方面要求。 一是 規模性要求,充電設施應在小區擴建的停車位上建設,擴建的充電停車位應不低於3個。 二是 公共服務要求,充電停車位應採用分時共享智能有序調節模式。 三是 規範管理要求,由充電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管理,小區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給予支持,並與充電企業簽訂三方協議,以明確三方責任義務。B類指利用小區周邊300米以內充電設施共享充電的小區,小區與小區周邊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停車場簽訂車位錯峰共享專屬5年以上長期協議後,共享車位充電設施總量10個以上或新建充電設施5個以上的,可申報B類示範小區。2022年及之後建成經認定的A類示範小區, 給予充電設備金額50%的財政資金補貼, 與電網企業結算電價執行居民電價標準; 對支持A類示範小區建設的小區業主大會給予 一次性補貼 (補貼標準詳見下表)

2、支持智能充電樁加快推廣應用。 鼓勵小區已有充電樁通過加裝能源路由器、更換設施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改造,給予充電設備300元/樁的財政資金補貼。對支持小區自(專)用智能充電樁共享改造和利用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按500元/樁執行。

注:詳見《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

來源丨建管中心

編輯 丨賴薇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