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船筏捕撈受限 漁民下跪陳情

臺南數十名漁民不滿生計遭剝奪,24日到臺南市政府陳情,捕魚40年的陳姓漁民(中)激動下跪,希望開放小型籠具及刺網漁船進入1.5海里沿岸海域內作業。(曹婷婷攝)

臺南數十名漁民不滿生計遭剝奪,24日到臺南市政府陳情,對於只能在1.5海里外作業且只可於7、8、9月出海,希望開放小型籠具及刺網漁船進入1.5海里沿岸海域內作業;農業局說,將彙整籠具、刺網漁業及牡蠣養殖雙方意見,盼能協調出讓養蚵、捕魚雙贏的模式。

來自灣裡、喜樹、鯤鯓、安平、四草、土城沿海舢筏舢舨漁民,昨在市議員李啓維陪同下前往市府陳情。羣情激憤的漁民面對每年9個月遭禁止出海捕魚,高呼「要討海、要生存」,還有漁民激動下跪、磕頭陳情。

臺南沿海一帶是重要牡蠣養殖區,棚架下方生態資源豐富,向來是刺網及籠具漁民喜愛的漁場,以往屢發生刺網繩與蚵棚架的錨定繩纏繞,甚至出現漁民割斷繩索、毀損蚵棚情事,衍生漁業糾紛。

南市府2014年起於每年10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淺海牡蠣養殖期間,禁止未滿5噸籠具漁船於1.5海里內海域作業,2019年禁止刺網漁業漁船(筏)於刺網漁業禁漁區海域內作業,違者可依漁業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規定施行以來,漁民不滿表示,7、8、9月常遇颱風,颱風天出海是要漁民的命嗎?尤其他們是小型船筏,但規定1.5海里外(2.7公里)才能作業,這對小型船筏相對危險,漁業執照明明是寫近海沿岸,難道是寫假的?

農業局說,去年12月4日至今年3月3日試辦開放小型漁船經營刺網及籠具日間作業,但試辦期間仍有養蚵漁民通報86棚蚵棚被割錨定繩而流失;試辦期滿後已巡查21次,沒入7批未署名籠具,現仍以勸導爲主,僅1艘竹筏因違反規定開罰3萬元。

農業局強調,僅限制養蚵海域爲禁漁區,漁民仍可至其他海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