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事件逐年增 教團籲明訂通報流程

校園暴力通報件數逐年增加,臺北、臺中市原都是個位數,去年北市增爲18件、中市增至17件,臺中市將針對員警入校更進一步制定SOP。資深校長表示,除非校內有人自傷或傷人等,否則甚少報警,若師生衝突到要報警,建議由校方請警方到校,減少爭議。

國教行動聯盟認爲,教師通常是管教無效的情況下才會訴諸法律,呼籲制定明確通報流程。

國教行動聯盟指出,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爲事件」2萬7511件、「管教衝突」4582件,前者在國小發生佔34%,後者在國小階段佔44.8%,反映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

北市議員曾獻瑩昨質詢時指出,北市教師遭學生暴力案,2019年到2022年最少1件,最多5件,但去年增至18件,今年到3月19日就有12件,多爲學生不服管教或情緒失控所致,教師可報警嗎?

臺北市長蔣萬安說,2017年警政署就頒訂規則,沒正當理由或校方同意,警察不可進入校園,教育局有處理機制,依兒少法精神,校方應先進行輔導機制。警察局長李西河說,警察入校要有校方同意,若要把孩子帶走,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

中市近年校園暴力事件通報件數也增加,去年增爲17件,今年至12月3日17件。警政署雖訂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但中市教育局說,哪些事項校方可同意,哪些可拒絕或不應報警處理,並無統一規定,甚至12歲以下學童無責任能力,相關事件不能報警處理等,將研擬SOP供依循。

資深校長說,學校除非有人自傷或傷人、外界恐嚇對學校或師生不利、家長搶監護權到校搶人,教職員或警衛無法處理才報警;近日爭議的師生衝突,教師若要報警,不要個人打110,應通知學校主管,由校方邀警察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