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禁萊豬二審勝訴 中市府:持續加強稽查
臺中市食安處指出,爲維護市民權益及食品安全,市府持續查驗市售肉品。(臺中市府提供)
中央宣佈2021年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萊豬)進口,臺中市政府爲捍衛學童食安,同年修正《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禁止萊豬進校園,卻遭行政院函告無效,經市府提起行政救濟,最高行政法院30日判決中市府勝訴。中市府指出,該判決是對市府堅持守護食安的肯定,也彰顯地方自治精神,將持續加強稽查,捍衛學童健康權益。
中央宣佈2021年起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國內,臺中率全國之先,於2020年底即要求全市學校修改午餐契約,明定學童的營養午餐只能使用國產在地生鮮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使用進口肉品;2021年更修正《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禁止萊豬進校園,但該項規定於2022年6月9日遭行政院函告無效。
臺中市府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臺中市府不服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廢棄部分訴願決定及撤銷原處分,臺中市府由「逆轉勝」勝訴確定。
教育局強調,未來教育局將持續落實學校午餐肉品查驗及三級訪廠工作,絕不讓含有瘦肉精之肉品進入校園。
法制局表示,《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校提供午餐,「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雖經行政院函告部分無效,但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該函告無效的處分,確認市府在學生午餐食材選擇方面具有地方自治權責,市府將在收到判決後,進一步研擬及確認臺中市學生午餐的政策規畫及法令制定。
食安處指出,爲維護市民權益及食品安全,市府持續查驗市售肉品,2024年共查驗1萬3948件、動員8002人次,其中31件牛肉檢出微量萊劑,符合中央規定。所有查驗結果皆公佈在「臺中市重大食安議題專區/萊劑肉品專區」,民衆可隨時上網瞭解。